网上复查复核信访件办理须知
根据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和公安部《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》,请在提交信息前仔细阅读以下须知:
一、受理范围。 1、信访人对市级公安机关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提出的复查请求;2、信访人对市级公安机关的复查意见不服提出的复核请求。
二、申请方式。信访人提出复查复核信访事项,可以选择网上申请、通过邮寄方式申请或直接到公安厅信访办申请,3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。1、网上申请的,请按规定步骤提交相关材料勿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信息;2、邮寄方式申请的,可以将市级公安机关复查(处理)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原件邮寄给公安厅信访办;3、直接到公安厅信访办申请的,请持市级公安机关复查(处理)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原件直接到安徽省公安厅信访办申请办理。地址: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西路庐阳公安分局对面(安庆路282号)。
三、申请材料。1、原处理机关做出的处理(复查)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;2、复查(复核)信访事项申请;3、其他相关材料。
四、请如实填写相关内容,对存在虚假内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事项,经审核将不予受理。
网上复查复核信访件办理流程